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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至2019年,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病院原查验科主任董華,借用了本来自家保母郭志香的两张银行卡,黑暗将巨额資金,以现金方法或转账台北美食,方法存入,并持久持有這两张银行卡。
2023年,郭志香偶然間得悉本身名下的卡里居然有如斯多的資金,因而到银行挂失了本来的两张卡,從新辦卡後,再把账户里的資金举行屡次取现,共计350万元。
這350万元,郭志香给丈夫转款260万元,後者拿了81万元去买了辆奢華商務車。郭志香也借给了弟弟30万元。至于她本身,则作美容花了3万多元,同時在抖音直播間里,郭志香還大额打赏了男主播……
2024年,公安县公安局認為郭志香“拿走”董華巨额資金之举,涉嫌偷盗罪,将郭志香刑拘。公安县查察院後一样以此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法院审理阶段,公安县人民法院認為郭志香上述行為合适“强占罪”,而“强占罪”属自诉案件,故裁定中断审理。
随後,董華就此提起自诉。
2025年8月,公安县人民法院裁决,郭志香犯强占罪罪名建立,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。
董華為甚麼要将如斯巨额的现金,存到本来保母的银行账户當中?這一很有些“玄色诙谐”的案件暗地里,還暗藏着甚麼?降血糖神器,
病院查验科主任被留置 保母亦被刑拘
董華,1962年10月诞生,亦為公安县人。他曾持久担當公安县人民病院查验科主任,後又任查验科、病理科、血液科等科室技能卖力人。
公安县地处湖北湖南交壤地带,常住生齒跨越70万。公安县人民病院官方網站先容,该病院始建于1953年,现占地面积261亩,修建面积16万平方米,有員工1400余人,體例床位1500张,年門診量约53万人次,出院约4.9万人次,為三级乙等病院。
2024年4月,董華被公安县监委留置。
4個月後,董華家里本来的保母郭志香被公安县公安局刑拘,罪名為偷盗罪。
董華一案,落後入司法步伐。
2025年年头,公安县人民法院裁决,董華犯纳贿罪,处有期徒刑10年,罚金95万元;犯洗錢罪,处拘役6個月,罚金5万元。两罪并罚,共处有期徒刑10年,罚金100万元。
在纳贿罪方面,法院認定,董華在2010年至2023年,操纵职務之便,在公安县人民病院醫療装备、试剂、耗材采购和引進進程中,從包含達安基因(002030.SZ)公司區域总监等数家单元及小我手中,共收取了650万元的财物。
而在洗錢罪方面,法院認定,董華将部門纳贿得到的财帛,在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,用ATM機存现的方法存在郭志香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中。此中,一张是尾号為“1161”的湖北屯子贸易银行银行卡,此外一张是尾号為“2303”的中國工商银行银行卡。此举構成為了洗錢罪。
保母案從公诉變成自诉 罪名由偷盗變成强占
最初,郭志香的案件在公安查询拜访阶段和查察院审查告状阶段,涉收納纸巾盒,嫌的罪名均為偷盗罪。
檢方指控,2018年至2019年,郭志香用本身的名字開户,别離在湖北屯子贸易银行、中國工商银行,各辦了一张银行卡後,将两张卡交给了董華利用。
2023年10月,董華由于必要大额取现,带着郭志香到湖北屯子贸易银行的柜台取了10万元。此時郭志香才得悉,本身名下的账户里竟存有巨额資金。
司法質料显示:2023年11月,郭志香瞒着董華,到湖北屯子贸易银行和中國工商银行挂失了那两张卡,并补辦了新卡。
随後,郭志香從两张卡里举行屡次取现,总计金额350万元。這些錢,她拿了此中260万元给本身的丈夫。後者将資金用于了偿债務,维系公司谋劃等等。此外,他還花了81万余元,采辦了一辆挂有奔跑標記的傲旋奢華商務車。
别的,郭志香還借给了本身的弟弟30万元。至于她本身,從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,郭志香在荆州的一家美容院里,消费了3万多元;在抖音直播間里,她也举行了大额充值消费,打赏那邊的男主播。
2023年11月18日摆布,董華發明本身持有的郭志香的银行卡没法利用了,因而找到郭志香。董華這才得悉,卡已被挂失,錢款则被郭志香掏出了350万。
董華讓郭志香拿着两张新卡到银行,掏出了此中残剩的102万元;又讓郭志香将她手头保存的5万元,转给了本身。可是,董華并无選擇報警。
知情者先容,董華持有的郭志香治療胃病,的两张银行卡,除他存入的现金385万余元以外,另有一些經由過程转账方法出入的資金。
按照董華的自述,2020年5月,彼時還在公安县人民病院任职的他,注册建立了湖北楚诺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(下称“楚诺德公司”),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独一股东均為郭志香,但现实上郭志香并无介入這家公司的谋劃辦理。楚诺德公司的部門資金,也是經由過程他持有的郭志香的那两张银行卡举行周转。
董華還称,“由于本身的錢来源不清”,同時郭志香那時也没有還款能力,以是在他發明郭志香“取走”了银行卡里的350万元資金以後,他也只能讓後者写了一张欠條。
欠條的内容為郭志香向董華的兒子告贷350万元,告贷的時候则写在2023年5月。這一切都是為了隐瞒董華才是這些錢款真实的“主人”的原形。
而颠末计较,董華仅仅以现金方法,先後共向郭志香名下的两张银行卡里,就存入了约385万元;别的,另有楚诺德公司的一些資金,也操纵了這两张银行卡举行出入周转。
若是以偷盗罪判罚,350万元的金额属于“数额出格庞大”,郭志香将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。
郭志香一案,進入法院审理阶段以後,事變產生了變革。
2025年5月,公安县人民法院認為,郭志香取走本身名下银行卡里的資金,和“拒不退還”等收納鞋子神器,情節治療表皮囊腫藥膏,,“合适强占罪的组成要件”而“强占罪属于奉告才处置的自诉案件”。由此,法院裁定,中断审理。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條劃定,强占罪是指“将代為保管的别人财物不法占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還的,处2年如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;数额庞大或有其他紧张情節的,处2年以上5年如下有期徒刑,并惩罚金。”
董華随後就此提起自诉。此時郭志香選擇了認罪認罚。
2025年8月,公安县人民法院“經审讯委員會會商决议”,判处郭志香犯强占罪罪名建立,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,并惩罚金2000元。同時,责令郭志香向董華退赔345万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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